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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8日 点击数:

全院本科班主任、同学:

现将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安排

1.参评范围:全日制在校在读2020-2021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2.申请条件:诚实守信,无不诚信记录。

3.助学金等级及资助金额(暂定):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100元/年。

4.班级各等级指标:学院根据学校下拨的指标根据小班人数按比例划拨。

5.评定程序:

(1)评议小组成员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员工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计算得分录入学工系统,系统按预设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0.5;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0.2;政治思想素质(P)0.1;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0.1;生活节俭程度(F)0.1。

(2)计算困难生助学金排位分并排序(填写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确定等级(若评分时学院还未下拨等级指标,则严格排序即可)

(3)公布小班国家助学金名额和等级情况,班内公示3天。

(4)班主任按位次优先原则提出等级建议,并单独听取参评员工意见。

(5)班主任召开班支委联席会议商议决定拟评结果。

(6)班主任安排专人向申请参评员工反馈拟评意见并做好沟通。

(7)小班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

(8)学院评审会评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9)上级部门评审及公示。

(10)学校分秋季(当年11月30日前)、春季(次年3月30日前)学期造册,报财务处完成资金发放。

二、材料上交

1. 10月11日18:00之前,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附件1)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材料一起上交至7-1005;

2. 10月26日下午18:00之前,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须班主任签字)纸质档交至7-1005,电子档发送至:dkyzongheban@163.com;

3. 11月6日前,员工进入学工系统进行填报,并班主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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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8日